3月25日,河南省政府辦公廳公布《關于印發河南省建立企業上市掛牌“綠色”通道辦法(試行)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指出,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通過“綠色”通道辦理業務:
1.企業上市掛牌前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出具手續證明的;
2.企業上市掛牌前需要落實相關政策的;
3.企業上市掛過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的;
4.已上市掛牌公司并購重組、再融資需要落實相關政策的;
5.已上市掛牌公司并購重組、再融資過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的。
【政策原文】